入渝备案流程
入渝备案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

二、提交材料

(一)《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可进入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WWW.cqjsxx.com,进入“企业管理”进入“下载中心”载),
按顺序双面打印,A4页面,一式两份)。
 
(二)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入渝备案介绍信(原件)。
 
(三)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证明,近两年来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原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企业在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入渝备案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只能委托企业在渝负责人(原件)。
 
(七)企业在渝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名单汇总表(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企业在渝负责人1名,企业在渝技术负责人1名,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各不少于2人)。以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以及在本企业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除社保证明材料留原件外,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在渝负责人必须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在渝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从业条件,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A类证书;特级、一级企业不少于3个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的服务单位必须与本企业名称一致;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C类证书。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每个人员的资料分别装订,然后再将所有人员资料汇总装订(验原件,留复印件);
 
(八)入渝登记备案办公场地要求: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面积不小于180平方米,并提供办公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设立在居民楼内的,应提供业主委员会同意意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九)企业提交的资料按(一)--(八)顺序装订。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将书面申请资料提交到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接件窗口。
 
(二)接件窗口收到申请后,发现资料不齐备的,应当场告知,不予受理。
 
(三)资料齐备的,市城乡建委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踏勘时间)对符合规定的,颁发《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原由,并作出退件处理。
入渝备案

一、设置依据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
 

二、提交材料

(一)《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二)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入渝登记备案介绍信(原件)。
 
(三)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证明、近两年来未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证明(原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承接本市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六)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材料。
 
(七)企业提交的资料按(一)--(六)顺序装订。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将申请资料提交到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接件窗口。
 
(二)接件窗口收到申请后,发现资料不齐备的,应当场告知,不予受理。
 
(三)资料齐备的,市城乡建委对申请资料进行核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不含现场踏勘时间)对符合规定的,在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上加盖年度复核专用章,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原由,并作出退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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