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基础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申请)
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3--4个月
基础申报条件: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发协同创新重大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企业标准制定、首台套首购本地重大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及新型研发模式、产业技术创新带动、市重大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创新
优惠政策:后补助,《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全年
基础申报条件:1.规上民营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报统)2.投资进度30%以上,新建项目50%以上3.工期在30个月以内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50——800万
重庆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3—10月
基础申报条件:限工业企业,项目申报方向及具体条件见当年申报通知文件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30—500万
重庆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一月
基础申报条件:对外经济与投资合作企业,具体见《重庆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资助暂行管理办法》
优惠政策:资金补贴
重庆市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贴息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无
基础申报条件:规定期间内,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目录》范围内的技术、设备,并完成进口报关(进口产品)或已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进口技术)。进口产品的报关完成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为准;2.近五年内没有骗税,骗汇、走私以及因知识产权或环保问题呗市级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3.进口设备,申请贴息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位上的收获单位;进口技术申请贴息企业应该是付汇凭证上的付汇单位;4.进口设备,技术未享受国家其他资金资助,包括关税减免
优惠政策:后补助,具体见《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项目
管理部门:市商委
级别:区级
申报时间:11—12月
基础申报条件:中小企业,固定投资或贷款贴息项目,有发票
优惠政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房屋补贴
工业强基专项项目
管理部门:工信部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5、10月
基础申报条件:1.符合强基工程重点项目方向;2.符合文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3.投标申报
优惠政策:招标形式、后补助,不超过投资额20%,上限5000万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2-3月
基础申报条件: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重大环境治理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中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师范项目
优惠政策:按总投资额12%的资助,2000万上限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管理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3-5月
基础申报条件:1.获得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2.支持企业建设行业领先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研发条件,为行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平台。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管理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6-8月
基础申报条件:1.已认定为国家地方联合中心(工程实验室),并已获得所在省市区财政资金支持,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2.项目符合有关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特色突出,对所在行业和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3.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建设条件基本具备;4.项目所在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至少与一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已构建创新网路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中央进口贴息资金项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部门:商务部,财政部
级别:无
申报时间:无
基础申报条件:符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见当年的申报条件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3--4个月
基础申报条件: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发协同创新重大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企业标准制定、首台套首购本地重大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及新型研发模式、产业技术创新带动、市重大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创新
优惠政策:后补助,《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全年
基础申报条件:1.规上民营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报统)2.投资进度30%以上,新建项目50%以上3.工期在30个月以内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50——800万
重庆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3—10月
基础申报条件:限工业企业,项目申报方向及具体条件见当年申报通知文件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30—500万
重庆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一月
基础申报条件:对外经济与投资合作企业,具体见《重庆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资助暂行管理办法》
优惠政策:资金补贴
重庆市进口先进技术和设备贴息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市外经贸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无
基础申报条件:规定期间内,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目录》范围内的技术、设备,并完成进口报关(进口产品)或已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进口技术)。进口产品的报关完成日期以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为准;2.近五年内没有骗税,骗汇、走私以及因知识产权或环保问题呗市级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3.进口设备,申请贴息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位上的收获单位;进口技术申请贴息企业应该是付汇凭证上的付汇单位;4.进口设备,技术未享受国家其他资金资助,包括关税减免
优惠政策:后补助,具体见《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项目
管理部门:市商委
级别:区级
申报时间:11—12月
基础申报条件:中小企业,固定投资或贷款贴息项目,有发票
优惠政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房屋补贴
工业强基专项项目
管理部门:工信部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5、10月
基础申报条件:1.符合强基工程重点项目方向;2.符合文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3.投标申报
优惠政策:招标形式、后补助,不超过投资额20%,上限5000万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主管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2-3月
基础申报条件: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重大环境治理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中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师范项目
优惠政策:按总投资额12%的资助,2000万上限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管理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3-5月
基础申报条件:1.获得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2.支持企业建设行业领先的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研发条件,为行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平台。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管理部门:发改委
级别:国家
申报时间:6-8月
基础申报条件:1.已认定为国家地方联合中心(工程实验室),并已获得所在省市区财政资金支持,且未获得过本专项支持;2.项目符合有关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特色突出,对所在行业和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3.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建设条件基本具备;4.项目所在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至少与一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已构建创新网路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中央进口贴息资金项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部门:商务部,财政部
级别:无
申报时间:无
基础申报条件:符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见当年的申报条件
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荣誉资质申请)
重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管理部门: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4月
基本申报条件:营收5000万以上,高企3000万;2.研发设备200万以上(个别行业一百万);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4.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数不低于20人(个别行业12人)
优惠政策:部分区县有5-50万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
管理部分: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7月
基础申报条件:1.依托单位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2.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3.实验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优惠政策:30-50万
重庆市技术创新师范企业
管理部门: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5月
基本申报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三年以上;2.具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具有一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且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4.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以上。
优惠政策:部分区县奖励
两化融合贯标
管理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全年
基本申报条件:企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有智能制造信息化方面投入
优惠政策:25万
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管理部门:市级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5-6月
基本申报条件:体验中心1.建筑面积应在200平方以上;2.10名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设计中心1.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2.从业人员30人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3.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4.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0%
优惠政策:两年认定一次,偶数年认定,奖励80万
重庆市级众创空间
管理部门:市科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9月
基础申报条件:1.拥有一定容量的线上服务平台;2.有用一定规模的线下服务载体、包括孵化物业空间、开放(开源)研究实验平台等服务平台;3.拥有一支以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科技特派员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4.拥有一个较成熟的融资服务机制,可为创业者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等科技融资服务;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优惠政策:示范空间市级50万元奖励,部分区县有10-30万元奖励
管理部门: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4月
基本申报条件:营收5000万以上,高企3000万;2.研发设备200万以上(个别行业一百万);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4.企业专职研究与实验发展人数不低于20人(个别行业12人)
优惠政策:部分区县有5-50万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认定
管理部分: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7月
基础申报条件:1.依托单位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2.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3.实验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优惠政策:30-50万
重庆市技术创新师范企业
管理部门:市经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5月
基本申报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成立三年以上;2.具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具有一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且已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4.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年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以上。
优惠政策:部分区县奖励
两化融合贯标
管理部门:市经信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全年
基本申报条件:企业属于鼓励类产业,具有一定规模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有智能制造信息化方面投入
优惠政策:25万
市级工业设计体验中心、工业设计中心
管理部门:市级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5-6月
基本申报条件:体验中心1.建筑面积应在200平方以上;2.10名以上的专职从业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设计中心1.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一年以上;2.从业人员30人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3.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4.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0%
优惠政策:两年认定一次,偶数年认定,奖励80万
重庆市级众创空间
管理部门:市科委
级别:市级
申报时间:9月
基础申报条件:1.拥有一定容量的线上服务平台;2.有用一定规模的线下服务载体、包括孵化物业空间、开放(开源)研究实验平台等服务平台;3.拥有一支以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科技特派员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可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4.拥有一个较成熟的融资服务机制,可为创业者提供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等科技融资服务;5.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优惠政策:示范空间市级50万元奖励,部分区县有10-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