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操作流程
日期:2024-10-17 14:54:14
重庆企业股权转让程序及操作流程
所需资料
一、前期准备
所需资料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 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 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 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 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 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 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 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 新股东会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 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
- 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
- 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 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 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 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 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 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作者:jdcw